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宁市盛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固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 (固体废物) 落实情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兴宁市盛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兴宁市盛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兴宁市宁新寨仔村205国道 | 梅州恒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兴宁市宁新寨仔村205国道(地理坐标:北纬24°7′49.56”、东经115°45′10.70”),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设有1栋1层厂房,厂房内分隔为展厅、办公区、维修车间、接待室、仓库、喷漆房等。本项目从事汽车销售与维护,另包含部分汽车维修、清洗等服务,年销售量约260台,年维修汽车约2100台,喷漆1100台,洗车量为3500台。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2019年6月21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9〕86号)。 |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维修类固体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维修类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废旧轮胎、废零件、废焊条等)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废电池、废油漆桶);一般工业固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