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市兴宝印刷厂建设项目(固废)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宁市兴宝印刷厂建设项目(固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编:514500。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 与情况 兴宁市兴宝印刷厂建设项目 兴宁市兴宝印刷厂 兴宁市宁中保家隆 梅州市联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兴宁市宁中保家隆(地理坐标:东经115°44′35.47″,北纬24°9′54.91″),主要从事加工生产民俗纸品,项目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原辅材料为纸张、水性油墨,主要生产设备为6台转轮水墨机,生产工艺流程为:纸张上机→齐纸→印刷→分切→包装→装机出货,年加工生产民俗纸品100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2020年7月1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20〕38号)。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纸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和危险废物(废油墨罐)。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纸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产生的废油墨罐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无反馈意见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