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宁市金谷粮食加工厂10万吨大米的加工及10万吨粮食储备的仓库建设项目(固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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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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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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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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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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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
(固体废物)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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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
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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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大米的加工及10万吨粮食储备的仓库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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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金谷粮食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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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永和镇新中村、蓝排村的永和工业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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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联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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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兴宁市永和镇新中村、蓝排村的永和工业小区(地理坐标:北纬24deg;09prime;8.23Prime;,东经115deg;48prime;1.55Prime;),项目占地面积23123.66m2,建筑面积9944m2。项目目前建成有10万吨粮食储备的仓库。主要设施设备有清理、除杂设备各2套、脉冲布袋除尘系统4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栋浅圆仓、2栋平房仓、3栋生产车间和1栋综合办公楼等。项目目前总投资8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2014年12月25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4〕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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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瘪谷、杂物、收集的粉尘等)和员工生活垃圾;瘪谷、杂物、收集的粉尘等全部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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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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