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兴宁市福源加油站扩建项目(固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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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514500。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 与情况 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兴宁市福源加油站扩建项目 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兴宁市福源加油站 兴宁市新圩镇蓝布村省道S225国防线西侧 梅州市联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兴宁市新圩镇蓝布村省道S225国防线西侧(地理坐标:北纬24°1'42.52", 东纬
115°52'32.01"),主要从事机动车燃料零售,包括92#、95#、98#汽油和0#柴油。加油站原有1台25m³柴油罐,1台20m³汽油罐和1台15m³汽油罐,2台双枪加油机。项目于原有用地内进行扩建,扩建前后占地面积均为750㎡,扩建后其主要设备为1台40m³柴油储罐和2台30m³汽油储罐及1台40m³汽油储罐;设3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卡机联接式,油气回收型)。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2020年7月23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20〕63号)。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储油罐油泥。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产生的储油罐油泥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无反馈意见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