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宁市粤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固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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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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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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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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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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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
(固体废物)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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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
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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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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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粤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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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坭陂镇新湖村草廊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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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联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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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兴宁市坭陂镇新湖村草廊祗地(地理坐标:北纬24.103272,东经115.835883),项目占地面积9688m2,建有一座沥青搅拌站,一个原料堆场及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原辅材料为砂石、沥青、矿粉、天然气、导热油,通过喂料、加热、搅拌等生产工艺,年设计沥青混凝土生产能力5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2018年9月11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8〕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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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筛分阶段产生的废石(粒径过大)和员工生活垃圾。废石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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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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