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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全力以赴做好“台风‘海马’”抗灾救灾工作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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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全力以赴做好台风 海马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台风 海马 于21日12时40分在汕尾海丰县鲘门镇沿海地区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造成我市受灾严重。据我局救灾股统计(截止日期10月28日),受灾人口5846人,紧急转移323人,无人员伤亡;全倒户11户,倒塌房屋26间;重损户6户,破损房屋8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658公顷,成灾面积4998.8公顷,绝收面积18公顷,造成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业、水利工程、房屋等直接经济损失2372万元。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21日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按照省民政厅、梅州市民政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全力以赴做好台风 海马 灾害救助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是抗灾主动。10月20日,及时向全体局领导、民政干部职工、各镇(街)民政办、各托老机构转发 lsquo;海马 rsquo;将于21日袭击我省 预警信息,要求大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以及国家防总、省防总19日下午召开的防台风异地视频会议精神,加强值班值守,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好 海马 防范工作。要求我局救灾股工作人员和应急队员保持通讯畅通,24小时随时待命。20日-21日,局党组成员分组奔赴各镇(街)托老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对安全隐患点再检查、再落实。

二是救灾到位。(一)收集灾情及报灾数据及时准确。积极加强与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调,指定专人(灾害信息员)随时接收各镇(街)上报的灾情,及时将灾情汇总后通报市应急办,同时将灾情通过 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 上报梅州市民政局。(二)认真落实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迅速开展今年第22号台风 海马 灾后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22日,制定救灾资金、救灾物资拨付方案,下拨了一批救灾物资到受灾较严重的镇(街),同时投入52000元对灾民进行过渡性救助。22日起,我局派出2个工作组开展灾情核查,对各镇(街)上报的全倒户、重损户进行复核、认定,同时会同保险公司对全市各类房屋倒塌进行全面核查,做到不重报、不漏报、不错报,确保数据真实无误、受损房屋准确界定。

台风 海马 灾害救助及灾后恢复重建尚未结束,各项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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