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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9〕50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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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兴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做好数字政府建设统筹管理

   (一)编制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规划。

   按照省、梅州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规划,编制我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规划,制定详细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为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规划指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道)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 年12月底前]

   (二)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制度规范。

   1. 出台《兴宁市政务服务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兴宁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兴宁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以及相关实施细则。(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0月底前)

   2. 制订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和数据安全保密制度等。(市委网信办牵头,市保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7月底前)

   (三)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

   着力规范、完善财政资金投资的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采购、实施和监督管理,按照《梅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实行)》,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相关实施细则。(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8月上旬)

   二、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设施

   (一)推进政务外网建设。

   根据省和梅州市的工作部署,统筹推动全市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作,纵向政务外网骨干网按统一标准完成市—镇建设,推进政府部门与骨干网接入,至2019年底,实现市、镇、村三级政务外网全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各镇(街道)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推进政务云服务应用。

   做好与梅州市政务云对接和为本市政务应用提供政务云服务;推进各级已建和在建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新建的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使用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三、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水平

   (一)提升信息化应用实现减负便民。

   围绕群众办事三少一快、基层干部减负提效,开展基层服务事项梳理优化、审批便利化改革,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服务的应用,推行基层证明网上开具服务,把大数据服务支撑能力延伸到基层,让数据跑腿代替群众和基层干部跑腿,实现基层办事提交证明量大幅度降低。[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道)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提升自助终端服务覆盖面。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拓展完善 市民之窗自助终端机的功能,实现基层服务事项入驻不少于100项,优化线下服务体验;有条件的单位,在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部署自助服务一体机,完成不少于10个镇(街道)或行政村(居委)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场所部署自助服务一体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道)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三)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

   按省、梅州市统一部署建设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集约化改造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兴宁分厅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现融合对接,提高我市业务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70%,镇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100 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道)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四)提升实体大厅服务水平。

   推动我市服务大厅扩容提质,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实现我市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进一步提供更多渠道、更广覆盖、更加精准的服务方式,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让政务服务全面触达、一直在线、贴身随行;运用互联网+监督手段,加强对审批服务的全过程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市公共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由各镇(街道)牵头,完成时间:2019 年 12 月底前]

   (五)提升跨部门跨层级办公协同水平。

   整合全市自建的办公系统,建成全市统一的协同办公平台,并实现与梅州市协同办公平台的对接,实现部门横向协同、省市县纵向互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道)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四、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动互联网+监管全面实施。

   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业务一体化,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和数据共享。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汇聚各类监管数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推动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

   深化证照分离一窗通、多证合一备案信息采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的应用,实现对涉企审批事项全覆盖,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多证合一改革,将企业开办全流程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三)推动不动产登记便利化。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体验,将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延伸至 4 家以上银行网点,实现抵押登记3 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类型(除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不动产登记除外)5 个工作日办结。(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便利化。

   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方位覆盖,通过流程优化、系统整合、数据共享、统一配套服务等举措,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 90 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 60 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五)推动网上中介超市高效应用。

   规范和公布中介服务事项,积极稳妥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线应用,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超市监管机制,规范中介服务超市业务流程,大力推动中介服务机构进驻,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开放竞争、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配合,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五、深化行业部门重点应用

   (一)创新互联网+河长管理模式。

   共享整合河湖信息资源,推进河长制应用支撑服务和河湖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河道乱采、乱堆、乱占、乱建行为的识别,河湖健康与河长履职的分析与监管响应时间低于 5 秒,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市水务局牵头,各镇(街道)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提升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水平。

   对接省、梅州市退役军人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推动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平台。助力全省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加快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提升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各镇(街道)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 年12月底前]

   六、强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保障

   (一)做好组织保障。

   各镇(街道)和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对接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和指导各镇(街道)、市有关单位按要求完成今年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道)和市各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做好资金保障。

   市财政部门要把数字政府建设专项经费纳入政府预算;整合部门信息化项目年度预算,统筹资金管理使用;用好用活省支持原中央苏区发展的政策,积极多渠道争取国家或省专项资金支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2019年7月底前)

   (三)做好人才保障。

   加强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有目的地培养本地人才;加强交流学习,主动到先进地区学习取经;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列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道)和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四)加大舆论导向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融媒体平台等,广泛宣传数字政府建设、服务新理念、新做法,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政务服务推送、政策解读回应方面的优势,增强群众对数字政府获得感。[市委宣传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广播电视台和镇(街道)配合,完成时间:持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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