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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0〕25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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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兴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


  “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是落实“数字中国”建设重大部署的具体行动。做好2020年兴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1+1+9”工作部署、梅州市委“123456”的思路举措,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基础能力、擦亮“粤系列”移动应用品牌,强化部门改革协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营商环境和民生不断改善,为我市加快构建“一城一廊一带”发展格局、建设“工贸新城•智慧兴宁”、打造梅州副中心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一、大数据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平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撑作用,在信息发布、数据分析和在线服务等方面发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出门,更好实现网上快捷办事、平安办事、健康办事,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建立疫情数据实时共享机制。积极配合省、梅州市构建防疫数据采集和共享机制,围绕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业务需求,统一归集基础数据,为疫情防控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加强防控数据分析应用。依托疫情数据分析平台,对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实现对重点地区来粤人员“一人一档”精准管理和服务。推广“粤康码”等小程序,及时发布和推送权威疫情信息,为群众提供疫情线索寻人、个人健康申报、疫情群众监督等便民服务。(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优化在线政务服务。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梳理群众常用、急用的高频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在线服务流程,让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不出门办成事。加大“粤政易”协同办公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在线审批、远程开会,减少人员聚集,确保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稳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夯实基础设施,全力打造“兴宁亮点”

  (一)持续推进政务云应用和迁云上线工作。扩容完善政务云平台,提供弹性的云资源服务,满足市直各部门、各镇(街道)应用需求。推进市相关部门自建行业云与市统一政务云平台对接,逐步纳入全市统一管理。进一步推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探索建立迁移上云后业务系统运维和管理机制。(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大力推进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全面启动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充分利用已建线路资源,对市镇村电子政务外网骨干网进行完善扩容,实现百兆到镇,按需到村。纵向建设市、镇两级电子政务外网。推动分散隔离的非涉密业务专网,通过网络割接、线路合并等方式,按需整合到梅州市统一电子政务外网体系。(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建设兴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数据共享服务,促进政务数据治理应用,建立和完善兴宁市政务数据汇聚、治理、服务、应用长效运行体系,为规范政府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规范共享业务办理流程、促进政府信息共享与开放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全面深化数据治理。积极配合梅州市开通50种常用证照发证服务和200项高频事项用证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免证办”。推动市直部门共享数据挂接率、数据鲜活率均达到50%以上。(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粤系列”品牌推广应用

  (一)粤省事。拓展“粤省事”服务事项覆盖范围,继续大力推动人社领域29项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实现水电气用能报装功能作为兴宁特色服务上线。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全市实名注册用户数突破40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粤商通。进一步梳理企业高频服务事项和兴宁特色政务服务事项,推动市场监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用能报装等领域企业高频服务事项作为我市特色事项入驻“粤商通”平台。(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三)粤政易。全面开通“粤政易”平台公务员帐号,推进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与“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对接,推动“粤政易”平台在我市的推广应用。配合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的启用,推进镇(街道)、村(居)接入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实现省非涉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在我市全覆盖。(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粤监管。配合梅州市做好“粤监管”应用工作,以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和市司法局的行政执法“两平台”等监管业务系统的应用为主线,推广到全市主要监管执法单位使用。(市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四、支撑重点领域改革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的支撑牵引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以点带面推动其他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推进市、镇(街道)、村(居委)三级实体大厅扩容提质,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推动市、镇(街道)两级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实体大厅。进一步梳理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录,形成事项梳理优化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工作,年内实现市级政务服务事项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加强与省、梅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抓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完善相关评价管理制度,推进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实体政务大厅“好差评”功能改造,将“好差评”结果运用到效能监督体系中,不断推进我市作风效能建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落地运用,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和审批数据全面共享和实时同步。充分利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支撑能力,推进企业用水用气报装“一网通办”,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审批。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构建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服务体系,实现24小时“不打烊”。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牵头)

  (三)搭建全省统一的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国家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等,推进规划信息互联互通、归集共享,实现对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4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行动态监测和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四)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提供中小微企业融资一站式服务,探索提升P2P风险预警和监管信息化水平,强化与“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平台对接,平台注册企业数,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数量,上线金融产品数,中小企业通过平台申请并获得金融机构授信审批金额等指标在梅州排在前列。(市金融工作局牵头)

  (五)继续深化“智慧应急”体系建设。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进一步打通市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整合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等现有信息系统,围绕突发事件、应急事务或重大活动保障等重要事件,结合“粤政图”平台提供的地理信息支撑能力,建立全市协同联动指挥平台。推进联动指挥“一张图”建设,提供智能化调度和审核能力,实现任务的统一分派、调度、处理和反馈,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牵头)

  (六)积极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一体化能力。梳理整合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修复等信息,利用“粤政图”等应用平台,通过三维模型、地图图示等形式展现,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决策支撑。建设污染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污染源、散乱污染企业、医疗废物以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源)的精细化管理。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智能辅助能力,通过污染源、环境质量数据等综合分析,协助执法人员精准执法、科学执法,提升执法效率。(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牵头)

  (七)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围绕服务健康广东战略部署和重大传染病防控要求,加快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接入政务外网,健全完善全市卫生健康业务网络。初步建成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公共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物管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七大业务应用协同和监管。(市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牵头)

  (八)加强“互联网+旅游”建设。围绕行、住、食、游、娱、购等元素,聚焦山水、生态、红色、新农村等旅游资源,有效整合商家、服务机构和旅游内容,推进政府对全域旅游产业链的统一融合,实现旅游相关数据资源的综合应用,为政府、商家、游客和服务机构等提供多元化服务。建设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等移动端应用载体,推动实现“一部手机游兴宁”,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服务、旅游体验服务、智慧旅游体验,提升旅游业务营销和服务能力。(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九)深入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加强“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数字化终身教育,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精准服务水平。探索推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动社会保障卡线上线下应用融合,深化社会保障卡在人社、民政、惠农、扶贫、医疗等领域应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十)持续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对水污染的关切问题,推进“互联网+河长制”应用,全面梳理宁江水系资源,推进“互联网+河长制”应用平台在我市推广。推动对河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汇聚水资源、岸线管理、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相关数据资源,实现对河流的精准画像,为我市“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专项行动提供数据化、智能化决策支撑。(市水务局牵头)

  (十一)积极构建智慧农业新模式。围绕“三农”信息化发展,建成服务管理决策的农业信息专项数据库,包括农业用地信息、农业生产信息、农产品信息、农商信息等。建设“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农业信息智能化采集和管理,将农业信息资源服务延伸至乡村和农户。汇聚整合农业系统资源,推动合理重点项目、农产品全流程安全溯源、农业灾害监测预警、农业污染防控整治、政府监督管理等关键业务环节向智能化、信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十二)完善精准扶贫数字化管理服务体系。围绕“六个精准”要求,完善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建设,健全扶贫信息动态公开机制,建立对返贫及新增贫困人口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扶贫与教育、民政、人社、医疗保障等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做好扶贫工作的数据收集分析研判,提高扶贫工作效能和透明度,确保精准验收,以数据支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市扶贫开发局牵头)

  (十三)全面提升法治兴宁信息化水平。推进法治广东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落地应用,提升法治建设、法治督察和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行政立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复议等方面工作效能。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在我市的推广应用,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市司法局牵头)

  (十四)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依托“粤政图”平台,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联动市、镇(街道)、网格、群众,实现社区管理全面感知、高效协同。依托“粤省事”“12345”等应用平台,让网格管理员、群众可以随时随地上传社区信息,拓宽沟通交流渠道。通过对群众关注度、热点诉求、诉求分布等方面进行精准分析,理解群众需求、强化主动服务,梳理出高频问题、重点区域,进行任务的智能派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五)优化完善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按省统一标准规范对接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全市政府工作人员的认证。优化完善电子公文办公系统,推进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在全市各部门全面部署应用。优化完善公文交换、档案管理、人事管理、会议管理、通知公告、交流沟通等功能。推动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与梅州综合办公平台、“粤政易”移动办公平台对接,实现市县办公平台互联互通,支撑非涉密公文及各种文件交换,推动“掌上审批”。(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十六)推进惠民资金补贴“一卡通”监管平台建设。健全惠民资金补贴“一卡通”监管平台,进一步推进资金管理部门间信息共享,最大限度避免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等违规问题发生。(市财政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厘清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与各职能部门的项目管理边界,探索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依托梅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发挥好智库作用。探索建立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迁云上云后的统一运行维护机制,确保系统整体运行安全稳定。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委编办负责)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加大对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汇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组织开展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关培训,提升各部门业务能力和水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各镇(街道)、市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根据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形成工作报告呈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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