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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起来,复耕复种 ——致黄槐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29 15:25:14

广大农民朋友: 

  近年来,受农业经济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多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为遏止丟荒弃耕现象,增加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国务院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均制定了相关政策和作出具体的工作部署。

  我们提醒: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对长期弃耕抛荒的耕地,将按照要求取消对应农户申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直至做好复耕工作为止。请各位农户切实履行好承包职责,维护好切身利益。

  我们倡议:各农户要把握住当前春耕农时,配齐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及早下田耕种。对省道、县道、公路沿线等交通便利、水利设施较完善等耕作条件较好的成片的撂荒地,要主动复耕复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湖洋田、山丘地形的撂荒地,根据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莲藕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

  广大农民朋友,复耕复种既是我们有效遏止耕地撂荒现象的有力抓手,也是稳定粮食生产有效的保障,请黄槐广大农民朋友积极进行复耕复种,或将土地依法流转出去,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兴宁市黄槐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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