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03 17:04:26 |
全体村(居)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我镇对湖北返(抵)径南人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掌握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信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举报及奖励方法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未被镇登记的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我省一级响应期间从湖北返(抵)径南区域人员。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书信或来访等方式向径南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径南镇党政办公
室)举报。举报电话:0753-3631398。
三、奖励办法
凡举报未被镇登记的近期湖北返(抵)径南区域人员的线索,经查属实,由径南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每户500元予以一次性奖励。
特此公告!
兴宁市径南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