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02 09:45:30 |
广大村民朋友:
为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享有:占有权、收益权、有偿退出权及抵押权、担保权、继承权等权能,实现农民按股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制度改革。
一、开展工作内容
对产权明晰的全部资产资源进行量化折股,产权未界定的资产在产权明晰后纳入量化范围。对已经实行“分田到户”或以“确地”的形式实行了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的资源性资产也应纳入本次资产量化范围。本次股权量化的对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收集整理村民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真实性审查,摸清成员结构及进退渠道。实行每户一登,一人一股。
二、工作的重要意义
1、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2、增加农民财政性收入
3、把村(组)集体变为股份制组织,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4、壮大发展集体经济
三、需要村民配合的事项
当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第一步工作,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内)摸底调查表》(见附件),需要各村民配合下列事项:
1、提供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提供银行卡账号,集体经济壮大后有分红将直接打入该账号
3、配合镇村开展工作
四、其它事项
达到最终成效:
三清:资产清楚,干部清白,农民清醒。
三位:财产回位,股权归位,管理到位。
三愿:农民愿意参与,干部愿意管理,资本愿意进入。
附件:
罗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