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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梅州6天火警46起!冬季防火安全知识必须了解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05 17:27:48

  连日来(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2日),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共接警46起火灾。其中,户外杂草等火灾27起、民房火灾13起、工厂厂房4起、山火1起、交通工具火灾1起。进入冬季,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等大量增多,火灾危险性加大,加上天干物燥,是火灾较频繁的季节。

  消防部门提醒您做好防火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谨慎用火。如使用炉火、灯火不慎,城镇居民炉灶、火墙、火坑、烟囱等不符合防火要求,靠近可燃物或因年久失修、裂缝漏火,极易引起可燃物起火。城市居民在使用煤气、液化气后忘记关闭阀门,或私自对液化气倒罐而导致气体泄漏,如遇明火、开启电器的电火花或静电就会爆炸起火。液化气钢瓶不能用火烤、开水烫、蒸汽吹,不要放在暖气片旁及不要放在有炉火的房间内,在用炉火取暖的房间里,不能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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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安全用电。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规定,所用导线要求绝缘效果要良好,禁止电气线路老化或者存在超负荷现象,以免发生电线短路起火。不能在电灯泡上罩纸或其他可燃物,不能将未经冷却的电热器具放在有可燃物的场所。或将可燃物放在电热器具上,更不能乱接乱拉电线。家用电器使用后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否则电器长时间处于通电状态容易造成火灾。要注意提防电热器具的温控、时控装置或温度指示器失灵,避免温度过高起火。大功率电热器具不能使用横截面过小的导线或容量过小的开关、插头,以免发热或打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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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谨防烟头引发火灾。要严禁在一切易燃易爆单位、物资仓库和其他一切禁烟区内吸烟,禁止在维修汽车和清洗机械零件时吸烟。吸烟时应到安全地带,烟头未熄时不得带人工作场所。应纠正不良的吸烟习惯,不能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在劳动和寻物时吸烟,不能乱丢烟头和火柴梗、乱磕烟灰,更不能将引燃的烟头随处乱放等。禁止大风天在室外或野外吸烟,不准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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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要谨防烟花爆竹火灾。节日期间不要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而应在指定地点燃放。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汽车、火车、船舶和飞机。还要教育儿童,不要在室内或火炉内燃放鞭炮。节假日离家外出一定要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屋内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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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要避免阳台、楼道等地方堆放杂物。火灾发生与否与环境的因素关系较大,居民应及时对居室周围杂物进行清理。由于天冷,一些居民在阳台、安全通道中存放物品的情况非常普遍,如果发生火灾,会影响逃生通道的畅通;另外这些物品很多是易燃物,火灾发生以后会助长火势。因此定期清理居室周围杂物,也是预防火灾和减小火灾危害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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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要提高警惕,不野外违规用火。草地火灾原因主要有: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境外火蔓延三大类。其中人为因素主要有:1、机动车引擎喷火。2、野外乱扔烟头。3、燃放烟花爆竹。4、禁火区小孩玩火。5、烧荒积肥生产性用火。6、当地居民倾倒的炉火复燃等。因此要做到:1、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2、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3、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6、不准私自炼山造林或烧木炭;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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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不论是在生产生活中,冬季都是火灾的高发期,冬季防火应该引起人们高度的重视。春节将至,更要注意安全防火,以免乐极生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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