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市宁中镇土坑村太阳能路灯项目投标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25 16:49:48

兴宁市宁中镇土坑村太阳能路灯项目投标通知公告

宁中镇土坑太阳能路灯项目(路灯85盏)。经宁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审核后有1家公司。1、兴宁市精艺电气有限公司。所上交的资料符合投标资格。准予参与投标,投标注意事项如下;

一、投标时间: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00分)。

二、投标地点:宁中镇政府老楼纪委办公室旁边资产交易办公室。

三、此工程底价219300元。

四、投标公司在开标前必须做好项目投标书(项目名称必须与投标公示的项目名称一致,不一致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价不能高于底价。开标后项目投标书须交与镇三资办存档。

五、投标公司请在开标日前到土坑村出纳陈苑梅交保证金(2000元)。(也可以在现场开标前交保证金)。如在开标前未交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今次招标资格。未中标者在就投标后三个工作日领回保证金,中标者将在签订合同以后退还保证金。

六、投标公司必须按照投标通知的时间到现场开标,迟到或者缺席将视作放弃招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如投标人临时有事不能到场投标,可以委托代理人来投标,但要开具委托代理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盖公司章)。

七、投标公司必须按照村提供的路灯报价里的内容去做好投标书,如出现有和报价内容不符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投标公司必须按照项目投标书的价格填好竞投报价表(项目名称必须与投标书的项目名称一致,不一致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价格与项目投标书金额不一致的则取消投标资格,没收保证金。竞投报价表书写不清晰,难以辩认、途改、大小写不相符。视作废标。在竞投单位或个人单位签章处填上名字并盖上公司章。复印件无效。

九、中标者如果放弃中标成果、将没收保证金、由第二中标者接上,以此类推。由无人接标,将重新招标。

十、开标方式:各公司出价、以出价最低的公司为中标者(价低者得)。如有两间或者多间公司出价(最低价)相同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人。

十一、投标日投标公司应带齐身份证、保证金收据、投标书、竞投报价表。公司印章。

十二、参加人员:村民代表3人、村监委会1人、全体村干部、带村公章。

联系人:陈国华。

兴宁市宁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5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