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12 11:50:59 |
经兴宁市宁中镇邹陶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监委会审核和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复核,同意将邹陶村党群服务中心及水电安装、基础道路、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约250平方米,建二层)向社会公开招标,交易底价为1801636.4元,交易保证金10000元。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8日)。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6日下午5:00止)。
一、招标事项:
1、建设内容;服务中心主体、水电安装、基础道路、建筑装饰。
2、有意竞投者请带齐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建造师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安全施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如不是公司法人代表就必须要公司委托代理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全部加盖公司章到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报名。原件一并带来备查。
3、报名公司在报名以前必须要去现场勘察现场,了解情况。联系人:邹陶村支部书记、主任邱志强。
4、工程必须要财审,财审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5、开标方式:价低者得。
6、报名联系人:陈国华
二、投标事项:
1、投标时间: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上午 9:30)
2、投标地点:宁中镇政府老楼纪委办公室旁边资产交易办公室。
3、参加人员:村民代表3人、村监委会1人、全体村干部、带村公章。
4、投标日投标公司应带齐身份证、保证金收据、投标书、公司印章。
5、投标公司提交资料后,经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填报名表,然后到邹陶村出纳吴巧兰处交保证金(10000元)。如在开标前未交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今次招标资格。未中标者在投标后三个工作日领回保证金,中标者将在签订合同以后退还保证金。
兴宁市宁中镇邹陶村民委员会
兴宁市宁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