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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兴宁市石马镇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17 15:02:50

广大农民朋友们:

  近年来,受农业经济效益低、耕种条件差等因素影响,多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弃耕现象,导致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为遏止丢荒弃耕现象,增加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均制定了相关政策和作出具体的工作部署,在此:

  我们提醒: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对于已搭荒弃耕一年以上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消该地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直补),

  直至其复耕复种(一般抛荒一年是指从上一年度冬种开始至当年晚稻都无耕种,在秋季统计时,即视为抛荒一年,取消次年的补贴资格)。

  我们倡议:各农户要把握住当前有利农时,配齐农资,及早下田耕种;对交通便利、水利设施较完善等耕作条件较好的成片搭荒地,要主动复耕复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湖洋田、山丘地形的搭荒地,可因地制宜选择红薯、土豆、玉米或适宜经济作物;农户因长期外出经商、外出务工或自身种植有困难的,要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转让给愿意代管的农户代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建议承包农户要与村集体(发包方)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或土地流转。

  广大农民朋友,复耕复种既是我们有效遏止耕地搭荒现象的有力抓手,也是稳定粮食生产有效的保障,请石马广大农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确保我国粮食安全。

  兴宁市石马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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