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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陂人 文明祭祖防山火 绿水青山我爱护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26 19:11:39

致全镇人民:

  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即将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点烛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为倡导社会文明新风、防范森林火灾、保护美丽家园,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等规定,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我们在尊重传统祭祖习俗的同时,更要树立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我们倡导植树祭祀、鲜花祭祀、无烟祭祀。

  二、争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我们要牢记警示,千万不要使祭奠祖先的孝行善举事与愿违,成为破坏森林资源的罪人。我们要在林地及其边缘三十米范围的森林防火区,禁止“上坟烧纸、燃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吸烟、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

  三、争做生态文明的建设者。“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森林防火,关乎你我。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严防山火、保护森林,共同建造“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好家园。


  兴宁市新陂镇人民政府宣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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