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2 11:14:22 |
永和镇关于增设临时核酸检测采样点开展
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服务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我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冠疫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加之奥密克戎变异病毒相继出现于国内多个城市,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复杂。为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满足广大辖区居民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服务需求,我镇增设临时核酸检测采样点,为广大居民开展核酸检测采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上午8:30--11:50;下午2:30--16:50。
二、检测费用
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三、采样点设置地点
永和镇长安村门楼往前100米(国道向前往长安村卫生站方向)。
四、注意事项
1. 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临时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2. 请出示粤康码、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调查工作。
3. 如果近期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需要在接种疫苗后48小时之后方可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4. 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戴好口罩,在检测点有序排队。
5. 如有发热等不适,请及时前往医院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兴宁市永和镇人民政府
兴宁市永和镇卫生院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