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28 12:11:17 |
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用承诺书
为实现政务领域良好信用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退役军人事务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服务态度承诺: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对企业和服务对象超前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高效服务,杜绝“生、冷、硬、顶、拖”等现象。
二、规范审批承诺;规范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压缩审批前置要件及时限。实行“首问负责制”“并联审批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做到一不拖、二不卡、三快捷。
三、阳光政务服务承诺:做好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在本局政务网站积极宣传退役军人法规政策;对办事程序、办理结果等,及时受理和回复退役士兵申请公开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信访服务承诺:对来访群众接待热情、服务周到、文明耐心,办事高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不良现象。及时调查处理信访案件,在规定天数内办理完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
五、廉洁自律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自律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全局风清气正。
六、诚恳接受监督:我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53-3269812,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承诺方: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481MB2D256172
法定代表人:刘尚方
兴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