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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兴城综〔2020〕27号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07 16:45:07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兴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兴宁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能,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研究落实措施的具体内容

4月16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梅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等内容,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及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推进兴宁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和重点,着力在遵守执行、坚持巩固、完善发展有关制度上下功夫,构建疫情防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疫情防控法治化,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兴宁治理现代化进程。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绝对领导,结合城综实际,突出重点、狠抓特色,提升全面依法治市的能力水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提炼、推广我局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典型经验,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和督查问效,更好担负起依法治市职责使命;

12月14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梅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等内容,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兴宁建设实践,持续抓好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贯彻落实梅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要求城综系统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全面依法治市的相关内容,把法治兴宁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二、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和主要举措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经常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中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对重点环节进行协调、督办。一是坚持落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学法、普法,传达学习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二是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学习会议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编纂民法典的工作情况、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等方面内容作了充分解读,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学习了《民法典》的相关条例,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三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的管控,加强联动执法,协助查处拒不执行市政府依法发布的防疫决定、命令的店主2人。四是持续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深入推进城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网站、中心组学习、“宪法宣传周”等方式做好线上线下普法工作,结合职责大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做好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粤发〔2019〕27号)和《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下放管理职权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市机编发〔2020〕118号),按照实际,研讨梳理目前已上报下放第一批由镇街以其名义行使的行政职权13项,政务服务事项2项。

   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梅州市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逐步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推进抽查检查信息统一归集和全面公开。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协调清理和规范燃气行业和园林绿化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要求华润公司精简用气报装程序、压缩报装时间、压减办理成本、办理流程公开透明、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进一步优化获得用气的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组合,缩短审批时间,实行一张表单申请,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清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2020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许可共125宗,其中户外广告设置审批5宗,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30宗,临时性占用城市道路审批80宗,占用城市绿地审批8宗,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2宗。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同时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和修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兴市府办〔2019〕12号)文件要求,目前正在开展四份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抓好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一是会同市委编办进一步理顺人员编制事项,明确行政职责职能。二是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促进城市管理人员严格执法、依法履责。三是筹备数字化指挥平台建设。

   2.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履责。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兴宁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对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的事前信息和事后结果依法依规进行网上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并及时归档保存,同时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明确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为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守住依法行政底线,全面落实法制审核主体责任,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开展,聘任7人为法制审核员,为我局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3.依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一是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采取“全城区覆盖、无缝隙管理、全方位监管”的城市管理模式,将城区划分网格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实行“门前三包”,定岗定人定责,强化督查考核,坚持奖惩并举,实现城市管理共治。二是加强市场秩序管理,按照“疏堵结合、规范有序”的管理理念,积极谋划市场建设和现有市场的管理工作。三是加强21条示范街的管理工作,带动提升市容环境的全面提升。今年1至11月份共发生暴力抗法14宗,城管执法队员受伤14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约6.2万多份,纠正乱摆卖5800多人次,取缔占道经营摊点500多个,清理活动广告招牌600多块、横幅300多条、太阳伞、四方亭100多把,清理肉桌等占道堆放物品一批。四是加大对城区建筑垃圾、泥头车抛撒滴漏污染路面的管控,于今年10月份在坭陂镇官陂村唐杷祗设置了建筑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初步解决了城区建筑余泥渣随意乱丢倒的问题。据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共查处运输车辆污染城市道路行为16宗,罚款42400元;移交交警、交通部门处理7宗;自2020年11月兴宁市建筑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启用以来,路面查获后转运到受纳场消纳共6宗,合计93立方米。五是按照《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心城区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本着“控违在先、拆违在后”的原则,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据统计,共约谈违法建设户52户,拆除或局部拆除新增及存量违法建设155宗次,面积约1.7万平方米,断水断电47批次,暂扣铁斗车、电焊机等施工工具一批;并依法处罚存量违法建设17宗,应缴罚款2093168.84元,其中已缴罚款1205268.84元。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秉着“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制定了信访接待和信访工作制度,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政府批转的信访案件、人大代表的议案、政协委员的提案作为大事从快从实认真办理,对要求合理但短期内难以办到的,主动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据统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信访平台投诉案件103件,受理梅州热线电话12345及云政务投诉案件987件,共受理信访案件1090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000多人次。至目前,95%左右的信访案件已办结,仅有少许梅州12345投诉案件正在办理中,及时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城管执法人员配备数量不足,城市执法力量薄弱。二是缺乏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的相关规定,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不明确,城区供、排水与污水处理等职能有待理顺并划转。三是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编制问题需要统筹解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一)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发掘信息化城市管理能量,激发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对公众反映的集中问题、问题多发路段以及数据时间峰值进行分析,摸清哪些路段、点位容易产生问题,便于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落实长效管理。利用规划建设的数字化城管平台,借力大数据的力量,让我们城管工作者的“触角”延伸,解决以前“看不见、听不见、摸不到”的问题,努力减轻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局将根据机构职责,参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行政处罚和有裁量适用规则,进一步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根据《兴宁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做好城管执法人员身份编制和职级晋升梳理工作,为理顺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做准备;二是开展城管队伍思想政治理论和执法培训工作,做到执法队员持证上岗,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对近期对近期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我局主要负责人积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并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于存在问题,对表对标立行立改。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栏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市民对法律的认识,发挥新闻媒体和市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三是要加强依法行政,细化制度,严处违反城市管理和建设工程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强整改督促、强化部门联动等措施上履行法治政府职能。

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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