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17 17:10:16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宁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兴宁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能,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制订印发了《2021年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要求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刻认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总体要求、政治方向、战略定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等,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全局,切实在推进法治兴宁建设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通过深入学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兴宁。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概括情况

  (一)学习情况

  10月15日,局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精神,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全面学习贯彻《实施纲要》精神和要求,强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纲要》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推出新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立足全局、补齐短板,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落实我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概括情况

  1.加快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持续推进乡镇体制改革,根据实际和“宜放则放”的原则,继续依法依规做好职权下放工作。二是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促进城市管理人员严格执法、依法履责。三是组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理念。

  3.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进一步细化部门权责,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办事,会同市委编办进一步理顺人员编制事项,明确行政职责职能,开展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二是开展城镇燃气“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定《兴宁市城综局2021年度城镇燃气行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计划》,并通过市级平台进行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及时在市级平台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9月24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学习,使我们进一步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加强《民法典》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大广大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确保学深悟透,要加大《民法典》的宣传力度,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工作,教育引导社会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10月15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切实做到执法人员“必学、必会、必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新理念,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兴宁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对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的事前信息和事后结果依法依规进行网上公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规范执法文书工作,结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我局行政处罚案件35宗,行政许可案件141宗,行政检查案件68宗的案卷卷宗进行自查。

  (3)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及时申领执法证,进一步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全局国家工作人员2021年度学法考试。

  2.依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1)按照城市管理“网格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全面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点常规管理与机动巡查错时执勤相结合的城市管理模式,下大力气全面开展城市“六乱”治理。一是及时督促沿街门店经营户和企事业单位承担“包秩序、包卫生、包绿化”的责任,继续做好城市管理“网格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并抓好主、次干道的巩固提升和精细化管理工作,打造一批示范街; 二是做好背街小巷的整治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三是加强市场及临时摆卖疏导点的管理。对已设置的临时摆卖疏导点加强巡查管理,限定经营品种和经营时间,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并做好市场的消杀工作,确保市场及市场周边秩序良好;四是进一步规范户外商铺广告招牌和门面装饰设置管理;五是加大对乱丢倒垃圾和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六是抓好城区建筑余泥渣土处置监管工作,把城区建筑余泥渣土处置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七是结合实际适时开展相关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如学校周边、早餐、夜宵、市场周边等的专项治理。

  (2)坚持“零容忍”,依法管控违法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要求,实施对新增违法建设的“零容忍”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管理台账,摸清底数,分明类别,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确;二是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巡查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将新增违法建设发现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三是落实即查即拆工作机制,对新发现的在建违法建设,经劝导制止后仍拒不停止施工的违法建设,启动快速拆除机制,采取断水、断电和即查即拆等措施予以强制拆除;四是开展集中清拆行动,做到“拆除一处、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

  (3)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城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矛盾突出、有些问题处理难的特点,我们加强与自然资源局、交警、交通、供水、供电和属地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动执法体系,解决城市管理存在突出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1至11月份共发生暴力抗法6宗,队员受伤7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约6.65万多份,办理人大、政协提议案2件,信访案件351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490人次。纠正乱摆卖6400多人次,取缔占道经营摊点700多个,拆除广告招牌60多块,约835平方米,横幅600多条、太阳伞100多把;查处乱丢倒垃圾和占道经营共549宗,罚款17870元;查处抛洒、滴漏污染路面行为9宗,罚款37500元,设置工地围挡约3600多平方米,设置公益广告画布约6800多平方米。约谈违法建设户12户,拆除或局部拆除新增及存量违法建设89宗次,面积约1.36万平方米,断水断电23批次,暂扣施工工具一批。

  3.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1)开展城镇燃气“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一是根据《兴宁市城综局2021年城镇燃气行业年度抽查计划》要求,我局每月随机抽查5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加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1月至10月,排查安全隐患28处,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整改完成率100%;二是根据《兴宁市城综局2021年度城镇燃气行业部门联合抽查实施计划》,9月8日、9日,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华润公司加气站和5家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检。同时对兴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径南、永和、熙和湾LNG瓶组供气站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共排查安全隐患3处,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至目前,共进行行政检查57宗,办理占用城市绿地审批5宗,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审批10宗。

  (2)加强对设置广告招牌审批工作的管理。至目前,依法按职责审批门店招牌3块,大型地面广告1块,F牌2块,墙体广告3块,T型户外广告置换画面1块;审批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变更事项1宗。

  (3)加强建筑余泥渣土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做好建筑余泥渣土的监管及审批工作,至目前为止,已按相关职责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16宗,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证24宗。

  (4)加强城市临时性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工作。至目前,共审批临时性占用城市道路行政许可55宗,收取费用30557.94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18宗。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秉着“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服务理念,制定了信访接待和信访工作制度,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政府批转的信访案件、人大代表的议案、政协委员的提案作为大事从快从实认真办理,对要求合理但短期内难以办到的,主动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支持。据统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信访平台投诉案件231件,受理梅州热线电话12345及线上热线政务投诉案件1378件,共受理案件1609件。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城管执法人员配备数量不足,城市执法力量薄弱。二是缺乏城市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的相关规定,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不明确,城区供、排水与污水处理等职能有待理顺并划转。三是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编制问题需要统筹解决。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加强思想建设,全面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栏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市民对法律的认识;发挥新闻媒体和市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助推行政决策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阳光运行,为城市管理事业有序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履职能力

  根据《兴宁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一是做好城管执法人员身份编制和职级晋升梳理工作,为理顺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做准备。二是开展城管队伍思想政治理论和执法培训工作,做到执法队员持证上岗,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借力大数据的力量,让我们城管工作者的“触角”延伸,解决以前“看不见、听不见、摸不到”的问题,努力减轻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质量。

  五、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将依法行政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经常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中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对重点环节进行协调、督办,严格落实“述法”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