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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新能源出租车举行定价听证会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市广电台 发布时间:2021-12-28 09:01:20
  12月24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局在市粤运客运大楼召开新能源出租汽车运价方案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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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分析了我市出租车行业发展现状,介绍了当前市出租车运价情况和周边县市现行执行价格。会上,消费者代表、运营方代表等与会人员围绕运价调整方案,认真听取相关说明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经充分讨论和认真论证,会议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服务成本监审结论,确定兴宁市新能源出租车运价方案如下:

  (一)基础运价标准:

  起步价2公里内(含2公里)7元;超过2公里(不含2公里)至12公里(含12公里)以内的公里数每公里运价2.00元;12公里(不含12公里)至20公里(含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0.5元(计入计价表内);超过20公里(不含20公里)后可以由司乘双方协商收费(实行协商收费必须首先由乘客提出或同意,并开具手撕式发票)。

   (二)夜间加价标准:从23时至凌晨6时在正常运价基础上加收30%(计入计价表内)。

  (三)等候费标准:免费等候3分钟,满3分钟后,每分钟收等候费0.3元(计入计价表内)。

  (四)出租汽车在载客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费用由乘客负担。运价方案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实施,试行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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