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05-22 10:03:02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黄陂镇大二村
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批复
兴发改〔2020〕58号
一、为贯彻我市精准扶贫的精神,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现同意你单位实施兴宁市黄陂镇大二村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81-44-01-020100。
二、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利用兴宁市黄陂镇大二村三湖管10号和老人村52号、65号房屋楼顶,总面积约900平方米,规模为153KW。主要设备包括:单晶硅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热镀锌支架、计量装置、交流配电箱等。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预计年均发电量约23万度。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预算为76.6万元(其中主要设备费用76.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2019、2020年度广州市天河区脱贫攻坚引导资金解决。
四、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项目报建、施工等相关手续。请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原则上不再调整投资规模。接文后,请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