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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09-11 10:07:51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教师发展

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兴发改2020124


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意见》(粤教继函201758号)的要求,为更好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现同意你单位实施兴宁市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81-83-01-081390

二、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在原兴宁市刁坊镇双岗小学内。项目占地面积约99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718平方米,改建一栋五层教学大楼、一栋三层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一栋三层食堂宿舍楼,改造一栋原教学楼,并配套建设篮球场、羽毛球场等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含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消防、排水、校道、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653.0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800.92万元;教学设备购置费400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招投标发包方案业经我局核准(见附表)。

五、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项目招标、报建、施工等相关手续。请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不得搭车建设办公用房。接文后,请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911


附表: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宁市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它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国家计委9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核准。

2、此项目总投资为2653.01万元。

3、现核准此项目建筑工程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不予核准;教学设备购置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911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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