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0-09-11 10:07:51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兴宁市教师发展
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兴发改〔2020〕124号
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意见》(粤教继函〔2017〕58号)的要求,为更好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现同意你单位实施兴宁市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81-83-01-081390。
二、建设地点、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在原兴宁市刁坊镇双岗小学内。项目占地面积约991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718平方米,改建一栋五层教学大楼、一栋三层多功能学术报告厅、一栋三层食堂宿舍楼,改造一栋原教学楼,并配套建设篮球场、羽毛球场等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含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消防、排水、校道、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653.0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800.92万元;教学设备购置费400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招投标发包方案业经我局核准(见附表)。
五、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项目招标、报建、施工等相关手续。请建设单位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不得搭车建设办公用房。接文后,请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附表: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1日
附表: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兴宁市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