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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诈!百人旁听“4.16”电信网络诈骗案公开庭审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11-13 09: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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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可耻,违法必究! 11月11日上午,梅州市反诈联席办联合兴宁市反诈联席办组织反诈中心民警和五华县、大埔县干部代表,以及罗岗镇80多名村干部、10多名被告人家属到兴宁市人民法院旁听“4.16”电信网络诈骗案一案的公开庭审。百人旁听,公开庭审,为广大市民百姓上了一堂意义深刻反电诈法制现场课,上了一剂“不受骗,不参骗”的攻心“猛药”。

  “铛”,随着一声法槌敲下,由兴宁市公安局主办侦破“4.16”电信网络诈骗案一案在兴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以袁某云、袁某聪为首的14名涉案人员被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此案件是一起由梅州市公安局主导、兴宁市公安局主侦的省公安厅“飓风2020”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要案。涉及人数多,影响范围广。4月16日、23日,兴宁警方连续发起两次“飓风48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收网行动,出动50余名警力分赴惠州、广州、深圳、东莞以及兴宁等地,将该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悉数抓获。

  侦查发现,2019年7、8月至2020年4月中旬,袁某云、袁某聪共同商量,先后纠集唐某丽、袁某龙、刘某平等10人,通过网络恋爱方式取得对方信任后,以开新店需送花篮、花牌等礼物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同时,该诈骗犯罪团伙还大量购买银行卡,组织成员学习诈骗教程,传授犯罪方法,以顺利实施诈骗取得非法收入。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分别以诈骗罪对被告人袁某云、袁某聪等12人,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对传授诈骗教程的被告人周某燕,对提供银行卡的被告人林某浩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14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在场旁听的镇村干部、民警对现场庭审也是感触很深,部分被告人家属为自己亲人倍感惋惜,泪洒庭前。

  被告人家属:“经过这次审判,知道网络诈骗对社会危害有多大,所以也希望自己的那些亲朋好友,一定不要去走这条犯罪道路。对于我的亲人这样子,希望他以后,进去里面,好好改过,争取早日出来。”

  镇村干部:“我发现,很多被告人正是干事创业的好时机,就是因为欲望,走上了违反我们的法律。我回去以后,也会将这次反诈的心得体会,通过网格化的宣传出去,最大限度地扩大我们反诈宣传的影响范围。”

  镇村干部:“也希望家中的老人,告诫自己的子弟,不要去参加诈骗活动。”

  此次公开庭审是兴宁市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一大创新举措,以案释法,展现兴宁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决心。近年来,兴宁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反诈联席会议的制度优势,坚持“打、防、管、控、宣”多措并举,举全市之力,强化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猛烈攻势,扩大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的广度深度,全面提升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能力,全力净化兴宁电信网络环境,构建“全民防范,人人反诈”局面。

  兴宁市反诈中心表示,将进一步动员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全面扩大此次公开庭审的影响力,顺势发力,压实责任,落实举措,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宣传实效,坚决遏制案件多发高发势头和“输出”犯罪严峻形势,坚决打赢反诈防骗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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