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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公安局政务信用承诺书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30 15:12:37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打造“诚信公安”,宁市公安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据公开、持证上岗、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阳光政务,公开透明。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时限和方式,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查询等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全方位政务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以及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时限、投诉渠道等向全社会公布。

  三、优化服务,提高效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不断完善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四、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从严治党有关要求,不谋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努力建设廉政型、服务型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名称:兴宁市公安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48100722826XP

  法定代表人:曾招强

  监督电话:3186112、110


  兴宁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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