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市通用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12-24 13: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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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宁市通用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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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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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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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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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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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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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
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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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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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通用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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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叶塘镇下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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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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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兴宁市叶塘镇下洋村(地理坐标:115 deg;39 prime;25"E、24 deg;12 prime;10"N),占地面积20814平方米,建筑面积8920平方米,项目原辅材料包括页岩(外购)、煤矸石、炉渣等(禁用耕地粘土),采用国内较为先进的制砖工艺和余热循环利用技术,有3条烧成和干燥一体的直排隧道窑,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项目总投资168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2014年9月19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4〕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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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 三同时 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项目在砖烧制过程中和烧制后,需要成型用水和设备冷却水,该部分水在砖坯烧制和设备冷却过程中均汽化蒸发,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烟气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和再生处理后,再循环回用于脱硫除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林灌、农灌。
(二)项目废气主要是原料堆场扬尘、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窑炉废气。原料堆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破碎、筛分粉尘通过车间加盖挡尘板、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窑炉废气通过湿式双碱法脱硫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三)项目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封闭设置,厂房操作间设置隔声门窗等,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窑炉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排放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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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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