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市水口镇龙兴纸厂生物质锅炉改造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2-21 09:05:32
|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宁市水口镇龙兴纸厂生物质锅炉改造工程技术改造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生物质锅炉改造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
兴宁市水口镇龙兴纸厂
|
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
|
佛山市中科院环境与安全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东经115 deg;52 prime;55 Prime;,北纬23 deg;58 prime;51 Prime;),属技改项目。项目拟将现有的4t/h燃煤锅炉替换成4t/h生物质锅炉,现有4t/h燃煤锅炉按期淘汰。本项目技改前后全厂产品结构、规模、数量均不变。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2015年11月16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5〕153号)。
|
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 三同时 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水蒸汽通过热能消耗后中心冷却成水回用于锅炉用水。
(二)项目锅炉废气收集后经脱硫除尘处理后通过管道高空排放。
(三)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高噪设备的安放位置,做好工作车间的基础减振、隔音及消音等措施,尽可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
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