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发布时间:2020-10-20 10:59:41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黄泥坑垃圾填埋场整改工程(应急抢险及环境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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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泥坑垃圾填埋场整改工程(应急抢险及环境提升)项目验收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