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2-04 15:41:41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关于兴宁市坭陂镇官陂砖厂年产5000万块页岩、煤灰烧结环保砖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年产5000万块页岩、煤灰烧结环保砖项目 |
兴宁市坭陂镇官陂砖厂 |
兴宁市坭陂镇官陂村刁上袛 |
兴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该项目位于兴宁市坭陂镇官陂村刁上袛,主要从事生产页岩、煤灰烧结环保砖,设计年产5000万块。项目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92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5万元。2015年4月7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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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 三同时 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林灌、农灌。 (二)项目原料堆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破碎、筛分粉尘通过车间加盖挡尘板、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窑炉废气通过湿式双碱法脱硫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三)项目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封闭设置,厂房操作间设置隔声门窗等,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固体废物,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窑炉废气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和厂界噪声排放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
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