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9-23 17:08:29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关于兴宁市鸿泰农牧有限公司常年存栏1000头生猪养殖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常年存栏1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
兴宁市鸿泰农牧有限公司 |
兴宁市新陂镇乐仙村顿塘里 |
广东吉之准检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兴宁市新陂镇乐仙村顿塘里,以猪 —沼 —农(果)的模式经营,设计养殖规模为常年存栏1000头生猪。项目总占地面积165亩,建筑面积2480 m2。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2015年2月16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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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 三同时 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项目建有环场沟,实行雨污分流。猪舍养殖废水全部进入沼气池处理,处理后的沼液进入沼液收集池,沼液部分进入氧化塘,部分通过管道用于场内林木、果树浇灌等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二)项目通过加强管理、保洁和加强绿化等措施,减轻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通过加强场内树木绿化和墙体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处理后废水、无组织废气排放及场界噪声排放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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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