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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市水口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9-30 10:45:27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关于兴宁市水口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兴宁市水口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兴宁市水口镇人民政府

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东溪仔河出口侧

深圳市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兴宁市水口镇水东村东溪仔河出口侧,项目采用A2O工艺,建成后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吨生活污水/日。项目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30平方米,总投资5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0万元。2015年10月23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5〕146号)。

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 三同时 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项目废水经格栅调节、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紫外消毒器处理后排入东溪仔河,最后汇入梅江。

(二)项目通过对恶臭源封闭式运作及合理布局设施等,减轻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采用封闭式车间及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尾水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排放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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