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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市明达汽车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100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2-13 15:05:08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宁市明达汽车检测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

与情况

兴宁市明达汽车检测项目

兴宁市明达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洋岗村205国道侧(方圆农机对面)

广州市建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洋岗村205国道侧(方圆农机对面),地理坐标为:东经115 deg;41'1",北纬24 deg;7'50"。项目设计年检测量3万辆汽车,配套检测线包括1条重柴环保线、1条轻柴环保线、1条轻汽环保线和1条安检线。项目占地面积为5001.9m2,建筑面积10175.44m2。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2016年9月9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6〕62号)。

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 三同时 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二)项目废气主要是机动车尾气。机动车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管道高空排放。

(三)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车辆出入产生的噪声。车辆进站时采取减速、禁止鸣笛和平稳启动等降噪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排放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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