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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尚善光电有限公司镜头、镜片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7-02-21 15:29:1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梅州市尚善光电有限公司镜头、镜片加工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

概况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

与情况

镜头、镜片加工建设项目

梅州市尚善光电有限公司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园

广州市建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15 deg;41'22",北纬24 deg;10'57"。项目以专业用的玻璃为原材料,建成后年产可达2400万片镜头、镜片的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为35447.4m2,建筑面积35822m2。项目总投资1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2014年12月31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4〕150号)。

该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 三同时 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项目粗磨、精磨、研磨等工序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研磨工序在密闭的加工箱内进行加工,产生的粉尘不外排。

(三)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高噪设备的安放位置,车间采取基础减振、隔音及消音等措施,尽可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及厂界噪声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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