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环境监察分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7-19 08:43:24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宁网雨大医院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兴宁网雨大医院建设项目 |
兴宁网雨大医院 |
兴宁市新陂镇茅塘205国道侧 |
兴宁市联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兴宁市新陂镇茅塘205国道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5deg;40'27",北纬24deg;7'44")。项目占地面积3276m2,建筑面积5840.5m2,项目机构类别为一级精神病医院,经营性质为非政府办营利性,设置住院病床69床。预计每天接待门诊病人数_5人,不设置手术室、传染科室、牙科、口腔科、放射科室、核医学科室等。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75万元。2017年11月21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7〕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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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废水 项目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 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曾坑河。 (二)废气 项目油烟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静电型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收集后采用 UV 光解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设置专用房,墙体阻隔及减震,消声及周围的绿化带吸音和距离减震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废水排放、油烟及废气排放和厂界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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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