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环境监察分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08-01 14:16:52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兴宁市彬发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兴宁市彬发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兴宁市彬发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兴宁市龙田镇环陂兴龙公路环陂桥侧 |
兴宁市联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兴宁市龙田镇环陂兴龙公路环陂桥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15deg;42'51",北纬24deg;10'40")。项目占地面积11687.25m2,建筑面积4750m2,主要建设有1栋一层综合办公楼、4栋一层生产车间及成品堆场等,主要原辅材料为石粉、水泥、河沙、石灰、石子、石英泥等,通过混合搅拌、悬辊、压制等生产工艺,生产连锁砖18万m2/a、水泥砖2.5万m3/a、水泥管55km/a、轻质砖20万m3/a。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2018年3月20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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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能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灌;锅炉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混合搅拌粉尘和球磨粉尘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项目在运输、堆放、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其排放属间歇性无组织排放;锅炉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和碱液喷淋等处理后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通过采取基础降噪、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安排时间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中;水泥袋等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给收购商回收利用;破碎等工序产生的废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中;成型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燃料渣经收集后外卖给收购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的生活污水排放、粉尘废气排放和厂界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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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