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环境监察分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14 16:56:45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关于广东鑫飞钢艺科技有限公司鑫飞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253344 传 真:3253344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环保大厦 邮 编:5145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境保护措 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鑫飞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广东鑫飞钢艺科技有限公司 |
兴宁市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兴大道西(精维进电子厂南侧) |
兴宁市熙霖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兴宁市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新兴大道西(精维进电子厂南侧),主要从事生产金属围栏、护栏、扶手,设计年产100万米。项目占地面积约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审批意见(兴环函〔2014〕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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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能够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一)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项目产生的焊接烟尘由于废气量较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喷涂粉尘经滤芯过滤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烤漆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项目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碎料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生活污水、废气及厂界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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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反馈意见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