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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20-05-28 11:24:58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0年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办〔2020〕36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市2020年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日前,梅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梅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罗颂伟主持,市局行政审批科、技术中心、各分局(高新区)分管行政审批有关负责人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复核情况及我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对下一步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兴宁分局、高新区管委会分别在会上介绍了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各县(区)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对环评文件审批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层次的交流讨论。

会议要求,各分局(高新区)要高度重视环评文件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环评文件质量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环评文件质量的检查工作。会议强调,审批部门要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既要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和企业,尤其是重点项目可以提前介入,又要严抓严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努力做到“四要”:一是全体行政审批人员要梳理和学习最新最全的法律法规及各种管理办法,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环评管理能力,打造水平过硬的审批人员队伍;二是要督促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建设单位对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负责;三是要加大对环评机构的管理力度,督促环评机构规范编制行为;四是要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廉洁自律有关准则,不忘初心,廉洁行政,以严谨务实工作作风做好环评管理服务工作。

接下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开展环评文件的交叉审查和交叉检查工作,同各参会单位互相监督、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推动我市2020年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更扎实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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