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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部分“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发布时间:2020-06-19 15:50:29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兴宁市部分“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办法》的规定,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决定组织召开兴宁市部分“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听证会,根据相关报名情况及听证会需求,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总数为39人。

一、现将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1、听证主持人:罗庆平(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副局长)

2、听证陈述人:谢辉(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毛杰(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3、听证参加代表(31人)

(1)有关部门代表:李啻(市司法局)、黄遵涛(市水务局)、陈建标(市自然资源局)、陈德良(市林业局)、黄颂粦(市农业农村局)、郭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罗国平(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选派代表各1名;

(2)有关镇代表:康宁(新陂镇)、杜范锋(径南镇)、古国珠(新圩镇)、高威(石马镇)、廖伟明(永和镇)、叶峰(黄陂镇)、张豪(罗岗镇)、温伟华(黄槐镇);

(3)市人大代表:熊兴;

(4)村民或企业代表:赖振文、李会娟、廖志平、温启东、潘新东、李云香、袁振东、李友泉、吴伟坤、戴胜辉、范伟红、范兴才、曹彬、范进贤、刘汉枢。

4、记录人:张惠、罗思玲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注意事项:

1、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2、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3、参加听证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特此公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

(兴宁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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