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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市中小学一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30 09:00:00

     经兴宁市中小学一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一级(初级)教师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止,(5个工作日)。若对所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局人事股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真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兴宁市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  刘 弘   陈云玉

地    址:兴宁市机场路121号

邮政编码:514500        

联系电话:0753-6105323

附:《兴宁市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册》

《兴宁市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册》

《兴宁市2020年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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