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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13 12:02:36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梅州市教育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宁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兴宁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要求,聚焦教育主责主业,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理论,奠定法治建设工作思想基础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了党组会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了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领学促学。借助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进行了考试,学考通过率100%。指导各学校通过教职工大会、行政会、班会、国旗下讲话、课堂宣讲等各种方式,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师生头脑,为兴宁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打下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各类法律法规。教育系统全体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会议共同学习或在工作时间之余自学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文件和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不断加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制定了《兴宁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年”工作方案》,把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做好部署分工,抓实具体实施,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及时研究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订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立足实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四个亲自、三个到位、三个主动”。带头遵守执行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教育管理,带头讲党课,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密切联系群众,开展“行风热线”,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做到了问题办理有结果,诉求有反馈。

  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带头签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

  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年初制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年底对已完成的决策事项进行决策后评估,聘请了法律顾问参与到各项法治建设事项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

  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1年兴宁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全系统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三、协调统筹推进,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

  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一是梳理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明晰单位权责事项,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作用。二是进一步研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我局共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等69项。三是梳理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为房屋安全鉴定,涉及学前教育机构设立事项。四是制订“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涉及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学校招生办学情况、校车安全等检查共3项。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借助广东政务服务APP开通了“指尖办”,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提高依申请事项全程网办率、跨域办率、办理项拆分比例、查询精准度、申报易用度。将电子证照应用融入业务环节,实现部分证照免提交。对高频事项、弱势群体事项进行模拟申报体验,支持一省跨区通办,不断提升优化服务。二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推行了证明告知承诺制。今年来,我局共实行办理了告知承诺制397件次,切实减轻了群众办事负担。三是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和用人自主权。鼓励支持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可自主安排教学计划、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对于学科间关联性较强的学习内容,可自主统筹实施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教育局党组印发了《2021年兴宁市全面推进公办中小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在梅州各县区率先开展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全市共计825名教师报名参加697个中层干部岗位的竞聘。通过竞聘破除职务“终身制”,使用人制度由“按身份管理”向“按岗位管理”转化,落实了学校用人自主权,真正实现“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

  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立改废情况,开展完成了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计划生育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做好公平竞争年度审查,及时修改和废止不符合上位法和“放管服”等改革精神的规定。

  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平。一是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借助“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制定随机抽查事项5项、抽查计划9条,合计抽查各类学校、幼儿园约37所;制定联合抽查事项3项、抽查计划3条,合计联合抽查各类学校、幼儿园约11所,着力解决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参照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提高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411宗,均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渠道,主动及时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共174条,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泛的重要教育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解读宣传,传递各校教育动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今年来共推送信息961条,积极营造我市教育良好的舆论环境。

  持续促进学校依法治教。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学校法治工作年度报告制度,鼓励学校设立独立的法治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建立校内师生员工申诉机制,及时、公正、有效地处理师生员工的申诉、争议。

  规范管理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籍管理,出台了《兴宁市城区公办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管理办法》,从2021年春季起对学校有“大班额”的班级学生实行零转学,进一步巩固城区小学起始年级“大班额”治理成果。规范初中新生招生工作,打破往年部分学校小学直升初中的惯例,首次采取“北中南三大片”全城区小升初统一电脑派位的举措,彰显教育公平;将宁江中学纳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实行集团化办学,有效缓解了城区北部“大班额”突出问题;采用“学区优先、优抚次之、最后统筹”的三步骤,有力化解了市一小、齐昌小学等“择校热”问题。

  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完善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指导作用,设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与学校法律顾问一起形成工作合力,为学校法治保驾护航。指导新建学校做好依法治校达标创建。至今年,我市有省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5所,依法治校达标学校71所,已申报未认定1所,组织申报中1所。

  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各学校积极组织了民法典主题班会、民法典漫画评选等活动,提升了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了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和“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加大了宪法教育宣传力度,我市6名学生获得了梅州市比赛奖项。三是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组织学生参与争做“宪法卫士”,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我市共有126005名学生参与,增强了青少年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四是参与第三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活动,开展“崇法心声 我与民法典的故事”优秀普法小使者评选活动,引导青少年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五是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系列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构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协助党组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教育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情况,搞好党风、党性、党纪和政纪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党章党规党纪培训班,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教育系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加强了思想建设,强化了纪律意识,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加强了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廉洁自律。

  依法化解教育矛盾纠纷。畅通信访渠道,落实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不断规范教育信访工作。今年来共受理办结了各级各类信访、网访、电访、来访266件次。

  当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放管服”深度、广度、细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和不足。下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根本目标,以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旨,不断健全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绩。

兴宁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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