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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梅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梅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20 17:36:25

各有关企业:

  现将《梅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梅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梅市科函〔2021〕35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21年9月10日前在“梅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上将申报书提交至我局。(联系人:社会发展科技股杨燕浩、杨霄,联系电话:3322601)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梅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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