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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兴宁市2021年稳外资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02 11:36:48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支持外资企业扩大利用外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兴宁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资格,在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出口退税、外汇管理、海关监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外资企业。

  二、奖励内容和标准

  对2021年1-11月有实际利用外资的企业,按照实际利用外资每1元人民币给予不超过0.01元人民币作为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兴宁市2021年稳外资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出资证明书。

  4.银行汇款凭证。

  5.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等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所有材料需附电子版,于2021年12月6日前报至我局外资外贸投资促进股。

  (二)项目审核。由我局外资外贸投资促进股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并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将奖励资金下达至项目企业,以充分发挥好资金绩效。(联系人:李铭慧,联系电话:3310510,邮箱:xnwjtj@163.com)

  

  附件:1.兴宁市2021年稳外资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

            2.承诺书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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