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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29 16:32:30


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904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并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有关资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至7月23日。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科技规划股(联系人:谢爱芬,联系电话:3310507)。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 2022 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904号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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