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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林业局突出疫情防控 全面落实野生动物管控措施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07 09: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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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启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以来,兴宁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疫情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林业部门的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售卖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对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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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职能股室、森林分局全体干警取消春节休假,组成5个巡查监管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每天对城区和圩镇主要市场、酒楼饭店等相关经营场所进行巡查监管,坚决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至目前共出动巡查257人次,巡查城区和圩镇市场、酒楼、餐馆等相关经营场所492家(次),发放、张贴告知书2800份,签订承诺书49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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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林业局认真落实国家三部委紧急通知和公告要求,加强源头治理,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第一时间提请以市防控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饲养繁育野外动物排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的排查监管,全部落实隔离措施和告知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严禁转运、贩卖和交易,采取每日巡查监管、每日报告制度,密切监控饲养繁育场所野生动物的种类和存量变化情况,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督促做好饲养繁育场所隔离、清洁、卫生消毒和疫病防范等工作,阻断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的接触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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