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工作启动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24 09:59:22


    近日,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推荐认定2020年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0个,各地、各单位可推荐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于7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随文报省林业局。

    本次基地申报主体为从事森林康养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含市、区,下同),基地内林地林木权属清晰、合法有效,四至界限分明。土地权属清晰,无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农地、水域、滩涂等行为。基地建设合法合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登记注册,3年内无重大负面影响。基地区域内森林总面积不低于50公顷,周边区域连片森林面积不低于300公顷。

    在区域交通与周边环境方面,申报基地需与矿山、机场、工业区等区域应相距5公里以上,基地边缘应距离交通主干道和城市生活喧嚣区1公里以上,外部交通便捷,距离中心城区(县城)不超过50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能够到达,或基地可提供接驳服务。森林覆盖率60%以上,风景资源品质较高,林分类型多样,观感良好,生物多样性丰富,基地范围内无明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周边5公里内无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等污染源;空气负离子含量平均值不低于1200个/cm³;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应达到GB 3838规定的Ⅱ类以上要求;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规定的要求;噪声环境质量达到GB 3096规定的Ⅱ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达到GB 3095-2012国家三级标准。

    此外,申报基地需管理体制健全,年接待游客量2万人次以上。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反响和信誉良好,基地经营主体对外开放营业3年以上,重点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基础设施较完善,森林资源特色明显。在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基础上申报森林康养基地的,其位置、功能分区和森林康养活动等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建设项目务必遵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2018年、2019年已认定为广东省森林康养基地(试点)的单位以及申报截止日前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的单位不参与此次申报。

    各申报单位需准备广东省2020年森林康养基地申报书、基地权属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并提交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复审,逐级申报至省林业局。各地级以上市限推荐1-2个单位参加评选认定,报送超过2个单位需进行推荐排位,省林业局直属单位直接申报。各地、各单位积极推荐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于7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随文报省林业局。


    附件: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自广东林业网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