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龙田一村民因非法养鸟被罚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17 10:36:51


    2020年5月25日,我局接到线索:有人在兴宁市龙田镇非法养鸟。

    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在兴宁市公安局龙田派出所的全力支持下,我局执法人员在兴宁市龙田镇廖某某家中查获其在家中养有9只鸟类活体(均为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且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

    兴宁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查明后对廖某某予以行政处罚,并没收9只鸟类活体。

   

野生鸟类.jpg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