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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木材运输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等业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04 14:55:31


各相关企业和办事群众: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进一步保障办事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因聚集办理业务带来的交叉感染,在我省实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现将办理木材运输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等业务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广大群众和企业尽可能选择网上办理木材运输证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等业务,减少出行,避免现场办理。目前,我局已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228147)开通以上两项业务的网上办理功能,通过申请,全程网办。

    广大群众和企业如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请做好佩戴口罩等相关防护工作,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有序的办事秩序。

    业务办理期间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局森林资源管理股(联系电话:3353809,手机:13723605851).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兴宁市林业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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