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市林业局政务信用承诺书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29 10:28:06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努力营诚信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兴宁市林业局会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行政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及国家有关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等方面法规政策,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草地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做到令行禁止,依法行政。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不推不拖,做到件件有回音。

  二、便民服务承诺。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对服务对象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三、公开监督承诺。综合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宣传册、公示栏、信息推送及咨询等手段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公布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服务事项,公开行政审批依据、办理程序和时限承诺。同时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实行阳光政务。

  四、廉洁纪律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原则,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努力提升工作效率,解决好社会各方面关心的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753-3353128

  单位名称:兴宁市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刘铭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481007228147U



  兴宁市林业局

  2020年10月29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