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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兴宁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7-14 14:37:51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开局五年,是我市在新的起点上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为此,我市将全面开展“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现就兴宁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编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水平的编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二、委托内容

  兴宁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三、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社会组织、智库机构,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可根据公告要求,并结合自身研究优势进行申报。

  1、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规划或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五年承担过省部级,特别是广东省级、梅州市、兴宁市相关规划或课题研究的单位优先。

  2、编制组负责人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并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编制组负责人须是规划编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实际编制者,担负研究过程中的实质性调研和编制等工作。团队成员须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一定工作经验。编制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兴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编制成果。

  4、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编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时间程序

  1.凡符合条件要求的拟申报单位,编制课题《申请书》(模板题材自定),并于2020年07月21日17:00前将申请书密封后寄至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规划编制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规划编制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在邮件封面处注明兴宁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申请字样)。

  4.委托单位将及时组织申报单位评审工作,在综合考虑申报单位资质、编制团队组成人员研究成果、规划研究思路、对兴宁市农业农村发展情况熟悉程度以及报价等方面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组评审后选定一家申报单位。

  五、其他相关事宜

  1、编制经费

  规划编制经费上限价为28万元。

  2、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政府大院

  联系人:何少新

  电话:0753-3388247

  电子邮箱:xnnyjb@163.com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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