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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种万亩!兴宁梅州柚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29 15:47:34

  日前,兴宁市人民政府出台《兴宁市2020-2025年梅州柚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梅州柚“扩面提质、延长产业链”发展要求,从创建示范园区、加强技术指导、加大品牌宣传、扩宽销售市场、发展精深加工、加大资金扶持等方面着手,大力推动兴宁市梅州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市梅州柚新扩种面积达到8.85万亩,梅州柚种植面积达到12万亩左右,丰产期柚果年总量达到20万吨以上,产值达10亿元以上。

  

  

  创建标准示范园区

  《实施方案》明确,在今明两年,兴宁市将新建1个以上种植面积不小于1000亩的梅州柚标准化连片示范基地,通过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先进技术,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应用5G技术开展智慧果园和果业大数据建设试点,打造现代化、智慧化梅州柚标准示范园。

  加强技术指导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梅州柚扩种目标任务,加强对柚类脱毒苗来源渠道的监管和指导,保障种植企业脱毒苗供应,重点扩大金柚(沙田柚)种植面积,适度引种泰国红宝石柚等适合属地种植、市场前景好的柚类新品种,拉长梅州柚销售期。指导果农根据柚果品种、当地气候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梅州柚开采时间,并向社会公布采摘时间,保障梅州柚品质质量。

  

  加大梅州柚品牌宣传

  《实施方案》要求,规范梅州柚包装设计,全市统一“梅州柚”区域品牌名称和公共标识,在包装设计上体现“梅州城市CI”+“梅州柚”+“兴宁金柚(蜜柚)”+“企业品牌”,统一梅州柚专用箱贴和专用果贴。宣传媒体要借助春节、中秋、国庆、中国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大力宣传推介“梅州柚”品牌,把梅州柚品牌故事作为导游的“必修课”,向来兴游客宣传推介“梅州柚”品牌。

  拓宽柚果营销市场

  《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动员有条件的柚果经营主体申请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和产品加工企业认定,主动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大市场。积极组织柚果经营主体参加国际国内影响大、档次高的农博会、农交会,参加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大市场的广东梅州柚专场营销推介会活动,引导、鼓励柚果企业分级包装、按只销售、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推进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新业态营销模式发展,培育一批有潜力的果农运用互联网思维、掌握直播技巧,当好梅州柚“代言人”。加大柚果出口基地建设,大力培育本地具有自主出口权的企业,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柚果基地申报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认定。加强与顺丰等大型物流公司合作,加快仓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市、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实现各柚果产区物流网点全覆盖。

  

  发展柚果精深加工

  《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发展柚苷、黄酮、柠檬苦素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工,积极发展以果皮、果肉为主要原料的馅料、果脯、果胶、膳食纤维、柚啤酒等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香精油、香皂、洗手液、洗洁精等日化用品的生产加工,提高柚果的综合加工利用能力。依托实施“粤菜”(“客家菜”)师傅工程,培训一批柚子菜师傅,开发以柚果为主要原材料的柚子宴,创新色香味俱全的柚子菜品。

  

  加大政策资金扶持

  《实施方案》明确,对新扩种梅州柚的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给予奖补,鼓励其流转土地连片开发,积极订购脱毒种苗备耕扩种。

  (1)种植面积30亩以下(不含30亩),按实际种植面积发放种苗;

  (2)连片种植面积30亩至100亩(不含100亩),且每亩种植22株以上,一次性奖补800元/亩(含种苗费);

  (3)连片种植面积100亩至300亩(不含300亩),且每亩种植22株以上,一次性奖补800元/亩(含种苗费),另奖补10万元(验收审核后第一年奖补5万元,第二、三年分别奖补2.5万元) ;

  (4)连片种植面积300亩至500亩(不含500亩),且每亩种植22株以上,一次性奖补800元/亩(含种苗费),另奖补20万元(验收审核后第一年奖补10万元,第二、三年分别奖补5万元) ;

  (5)连片种植面积500亩至800亩(不含800亩),且每亩种植22株以上,一次性奖补800元/亩(含种苗费),另奖补30万元(验收审核后第一年奖补15万元,第二、三年分别奖补7.5万元)。

  (6)连片种植面积800亩至1000亩(不含1000亩),且每亩种植22株以上,一次性奖补800元/亩(含种苗费),另奖补40万元(验收审核后第一年奖补20万元,第二、三年分别奖补10万元)。

  (7)连片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含1000亩),且每亩种植22株以上,一次性奖补800元/亩(含种苗费),另奖补50万元(验收审核后第一年奖补20万元,第二、三年分别奖补15万元)。

  连片种植年度为当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止,连片种植按年度种植面积计算奖补,第二年度按总种植面积计算奖补,总奖补金额要扣除第一年度奖补金,如此类推。种植的梅州柚必须加强管理,达到长势良好,确保第四年全面挂果。

  听闻市政府出台了《兴宁市2020-2025年梅州柚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柚农们”格外欢喜,表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进一步做大做强柚果产业,共同擦亮梅州柚金字招牌。

  梅州市冠诚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刘道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方案》的出台,说明市政府对梅州柚产业十分重视,对我们种植大户来讲,肯定是很好的政策利好,可减轻种植大户发展壮大梅州柚产业的前期投入,我们种植大户更加有信心去发展梅州柚种植了。希望政府方面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提升柚果品质,搭建更多更好的平台,拓宽梅州柚销售市场,打响我们梅州柚的品牌。”

  据了解,梅州市冠诚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基地1013亩,其中,2020年挂果的200亩基地产出梅州柚60多万斤,预计进入丰产期后,基地总产量将达到600万斤。该基地目前大力推广种植金柚、红宝石青柚等品种,带动水口镇36户农户参与种植,参与种植面积达500多亩。基地种植的蜜柚采用亲子采摘及电商销售方式,“琴怀柚”品牌效益越来越响。

  《兴宁市2020-2025年梅州柚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对扩大兴宁市梅州柚种植规模,提升梅州柚产业发展水平,做大做强梅州柚产业,扎实推进梅州柚生产、加工、储藏、营销一体化建设,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打响梅州柚品牌,加快形成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销售、产业化发展的新格局,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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